Thursday, November 02, 2006

分手了~

哎~七年多了,該是時後了,要不然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 -.-ll

我沒有流淚我很感激你的陪伴,沒有你我哪都去不了。只有你,幫我偷藏偷買的新鞋跟新衣。只有你,陪我到處跟朋友遊山玩水。只有你,讓我第一次感到刺激新鮮。不過這天將是你我結束的時候囉!!!我會懷念你的(再新歡還沒來的時候),Bye~我的Suzuki小吉普車 :P

還記的拿到車子時,對於速度這檔事真的再新鮮不過了,我的確剛開始開車時好喜歡那種速度感,感覺跟古惑仔一樣,自己也會很耍帥的停車,後來漸漸的是為了趕時間而狂飆,老實說他也跑不快,最快也不過15分台北到桃園。為了它也曾接過不少罰單,出差南北如此的奔波真的很耐操,只差我的願望是上面架衝浪版這沒完成而已。

記的Amanda說過:我看起來不像開車者,像是坐在駕駛座旁的人(但我卻是司機的命!!!)。可是坐在旁邊若不能睡覺,那我寧可開車咧~剛會開車去找朋友時,朋友還取笑我要不要有梯子爬上去,(拜託!!!我很高好不好!!!!) 還有以前念夜校關係,所以制服都掛車子,以供我出差直接去上學可換,朋友都說你以車為家嗎?我說差不多,因為後座藏一堆新鞋或新衣,再慢慢分很多天偷渡回家,才不會被發現。車上常亂的可以,以往公司同事再6:00左右,附近垃圾車來時並伴著音樂響起,都會漸接諷刺我說,hey~你家司機來接你囉!!!!

還有我開車對家中老人眼中是比我哥哥還穩的(爸媽都這麼說~),只有跟同輩給我載的人我就比較不會那麼小心了,但大體來說應該是OK的,可是我討厭坐我車一直發出"吱吱叫"的叫聲跟老人一樣,我會抓車距好不好,還有給我抓車內上把手的人,我都會記住的!!!很多人開車會另一個模樣,我可能都一個樣,因為過於急燥,所以常會口出穢言還會狂閃對方大燈,只差沒吐檳榔渣。如果將來要再添購車,我還是想添吉普車或同等高度的車,除了視野佳,而車小都會被路上的大車欺負,所以我是偏愛大車不愛房車的。

No comments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