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March 30, 2009

「學而時習之,不亦說乎!」

子曰:「學而時習之,不亦說乎!」

再某人的文章裡,看到子曰的句子。

意思是說:學得的新知,不斷地去溫習它,難道不令人感到喜悅嗎?

頓時,我突然想想。咦!我怎麼都沒有一絲絲的喜悅呢?

話說,我的學生生活也過了3個星期了!這段時間,我都沒有出去玩,也很少亂跟朋友鬼混,一有時間強迫自己唸書,背單字!當朋友來電邀約時,那種交錯複雜的心情是多麼的難割捨,因為我要擠出一句;我要唸書!

每當話一出口後,當然心中有點不捨跟後悔!你想看看,我是如此容易被玩樂搧動的人,我卻違背良心的說了這句話。

想想以前唸書時代的我,本來就不愛唸書,考試時都在作弊,後來甚至連做小抄都懶,哎!真的很沒救!還有阿!當父母都喜歡欺騙自己,明知早晨叫我起來唸書,我也是不會讀。但大人覺得早晨能念多少算多少,因為早晨安靜且記憶力比較好。殊不知我看到書就更想睡嗎?

有一回趴再書桌上又睡了起來,醒來時,發現我的國文課本怎一片黑。哈哈哈...原來我讀書太用功了,鼻血都流出來了,整本課本都溼透了!害我到學校都不敢把課本拿出來,當然從此以後,這就是我的讀書太用功的笑柄。

但這回是我自己要求要去學英文,當然要有一個動力我才會想學。就像當年熱愛日本音樂、日劇、文化等(哈日族),因此跑去學了日文,學到日文老師都回日本去了!當然也只學到一些皮毛,供去日本shopping是絕對沒問題的。

而這次是因為我熱愛網路上購物,當有時需要跟客服溝通時,才發現我英文詞窮。還有加上我看Entourage的關係,我想要跟劇中的Ari操一口流利的髒話,所以我承認我非常熱中的在學髒話。還有Lily Allen的歌(我的來電答鈴跟手機音樂都是fuck You這首),不知這樣的動力是不是跟一般人相同?

不過最重要的是自己能去San Francisco找表弟,然後自己可以自助旅行,好好去美國各地玩玩,當然不能忘記New York City這個我最愛的大城市,Shopping我最愛的Jeans,我這樣每夾ㄧ句英文,真的很假掰耶!哈哈哈.....

2 comments:

Renee said...

Milla:

關於你在另一個blog寫的"我家後花園"。那是你種的蔬果嗎?好厲害啊。美國的苦瓜好難吃,很想念台灣的。

Milla said...

Dear V

美國的苦瓜也苦嗎?
我真的討厭苦瓜

哈哈哈...那是我老爸種的
我只會種辣椒而已 X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