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April 09, 2009

挖ㄟ手機叼都位



今天第8天了,親愛的!你怎不再我身邊!

報案的話也沒用,肯定都被殺人滅口。對方也沒跟我要贖金,這一切不能怪任何人,只能怪我失憶太嚴重!不過我過了很多天,清幽的日子。當急須要打電話時,還得跟他人借電話(什麼年代了,我竟要跟他人借電話)。

不過想找我的人,也是經過連環奪命call之後,還是可以找到我!當然難免都會被數落一翻!我也是千百個不願意!但是我遺失手機太多次,上次是三天後才找到,但這次不知要多久,而且我掉手機的記錄實在太多次了!(還曾工作時一個月內弄丟及弄壞了2隻)

哎!貧民的我,現在只能用家用的無線電話帶出門了。


我雖熱愛Apple產品,但沒有藍芽的情況下,我Perfect Blackberry




好吧!就買這隻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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